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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分公司劳动考勤管理办法
为严肃企业劳动纪律,倡导员工行为规范,实现依法有序的企业管理,根据上级公司考勤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适用范围为xx县分公司(含外包及派遣制)所有员工。
第一章劳动考勤
第一条作息时间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营业窗口单位安排中午值班人员,设备维护中心安排机房值班人员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条考勤方式
县公司工作的员工每天上午8:00、下午14:0(冬季13:30)前到公司综合楼前进行指纹签到,11:30、下午18:00(冬季17:30)进行下班指纹确认。乡镇营业部员工由营销部负责人进行考勤。
因特殊情况如员工请假、因公外出不能参加指纹考勤的,员工须事先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通过oa电子邮件报人力资源室备案。公司安排的可能影响员工作息时间的临时工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考勤,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室执行。
员工指纹考勤记录由人力资源室按月统计。
第二章劳动纪律
第三条公司员工要严格按照县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每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系数0.1—全部,当月发生3次的,正式工下岗,外包人员解除合同。旷工1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按下岗处理。连续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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