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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广告的表现形式、存在问题及强化监管建议
从2010年开始,充满草根气质的微电影营销开始登堂入室,成为广告营销市场的新宠:在网络上一夜走红的微电影《老男孩》,背后是雪佛兰的冠名,姜文执导的《看球记》是与佳能合作,而吴彦祖主演的《一触即发》和莫文蔚主演的《66号公路》,则是凯迪拉克的定制作品,在传统广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行情下,微电影广告凭借强大的互联网传播平台和更为优越的表现形式,成为备受业界关注的广告营销新阵地。而对于微电影广告这种新出现的广告形式,工商部门应及早作出应对措施,强化监管。
一、微电影广告的表现形式
(一)微电影广告制作模式。目前国内的微电影广告的制作方式和流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通过广告代理商提出创意大纲(脚本),制作公司搭建团队完成制作,这一类比较像tvc的制作过程,制作成本比较高,客户意识导向偏重;另一类是广告主直接找到视频网站,通过视频网站搭建团队,这样制作成本低,且创作空间相对较大。
(二)微电影广告的表现形式。①道具:这种形式主要是采用品牌产品作为影视作品中的道具,这是一种相对来说较为传统而又生硬的广告表现模式,让观众明显感觉到是在做广告。②台词:主要是通过主人公之间的对话内容达到宣传的效果,这是一种软性的推广模式,往往能够成为一段经典的对白,成为观众调侃的对象。③场景:即在画面所揭示的、容纳任务活动的场景中,墙体广告布置可以展示产品或品牌信息的事物。如:户外广告牌、招贴画以及影视剧中频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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