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xx市乡村旅游定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旅游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树立良好的形象,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xx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旅游示范点,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接待有组织的旅游者参观、游览的单位。
第四条乡村旅游实行定点管理。
凡符合旅游线路布点要求,具备旅游定点条件的旅游经营者可提出定点经营申请,经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授予旅游定点标志牌后,方可接待旅游团队。
旅行社不得安排旅游者到非定点的示范点参观游览。
第五条旅游定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建筑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民俗文化独特,参观游览价值较高。
2.交通可进入性较好,进出道路通畅,路面平整、坚实,有停车场地。
3.环境整洁,建筑物墙面整齐、无污垢。游览参观场所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4.设有供旅游者使用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建筑造型、格调与环境协调。厕所配置冲水设备,便池洁净,室内整洁、干净、明亮。
5.设有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导游服务的专门场所。
6.安全、消防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六条旅游示范点购物场所应固定、集中,设置合理,所售商品…………
全文共1118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