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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文件精神情况报告
市民政局:为贯彻《xx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x民发〔2017〕16号)文件精神,落实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我县加强了对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领导,强化资源统筹、部门协作,建立了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做好了春节前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开展困难群众全面排查工作
为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春节前,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排查工作。组织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扶贫工作人员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逐户进行了排查,重点排查已退出低保的对象和低保边缘群体中是否有家庭实际生活仍很困难的对象。并根据排查出的困难群众实际需求,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部分低保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众送上了棉衣、棉被,确保了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同时,由县政府组织认真开展了2017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对10000余名困难群众发放物资及慰问金共600余万元。
二、冬春救助工作及时得力通过各乡镇排查,全县去冬今春我县共计1.512万户约4.536万余名受灾群众享受冬春救助,基本实现需救助对象的全覆盖;2016-2017年冬春需救助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按时完成,全县2.1166万户、3.7083万人冬春生活困难需救助。此外,结合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和全县“走基层、送温暖”工作,我局根据乡镇摸排数据和扶贫移民局汇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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