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县物价局2017年普法实施方案
本局各股、所、队、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根据xx县委宣传部、xx县委政法委、xx县司法局、xx县政府法制办公室、xx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x法治办〔2016〕3号)文件要求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健全学法制度
每月组织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熟悉和掌握党和国家的价格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法律知识和素养,更好的为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服务。
二、认真梳理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行政法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三)地方性法规:《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
(四)部门规章:《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价格认定规定》。
三、明确责任和分工
县物价检查所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商品价格管理股负责宣传《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收费管理股负责宣传《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县价格认证中心负责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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