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乡(镇)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细则
一、考评内容、分值及考评分工
xxxx年度的乡(镇)精神文明建设考评共分为13项内容,全面完成任务得满分100分。具体内容及其所占分值和考评分工如下:
1、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8分,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考核;
2、党建和村建工作10分,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分,由县纪委办负责考核;
5、农村政策落实工作9分,由县减负办、财政局、粮食局、民政局负责考核,此项考核由县减负办牵头并汇总;
7、统战工作、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8分,由县委统战部、县政协办负责考核。此项考核由县政协办牵头并汇总;
8、党委、政府办公室工作9分,由县委办、县政府办、档案局、党史办、保密局负责考核。此项考核由县委办牵头并汇总;
9、民兵预备役工作5分,由县人武部政工科负责考核;
10、工、青、妇工作6分,由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负责考核。此项考核由县妇联牵头并汇总;
11、教育工作8分,由县教育局负责考核;
12、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工作7分,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考核;
13、卫生、环保工作5分,由县卫生局、建设环保局负责考核。此项考核由县卫生局牵头并汇总。
二、考评原则及要求
1、乡(镇)精神文明建设考评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汇总。各部门考核结束后,必须于xxxx年元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按各子项所占分值进行折…………
全文共807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