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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编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方案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安委会第二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编办主任的责任
编办主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主持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贯彻措施,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
3.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规划,并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组织本单位范围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5.组织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
(二)责任人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在分管业务范围内,负责抓好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检查、督促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2.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配合和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
3.编办主任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员
1.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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