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一、对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理解
(一)对司法公正的理解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对纠纷的解决所体现出来的对公平正义原则的符合性,它包括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都要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具体地说,司法公正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司法机关对诉讼当事人作出的裁决或处理结果是公正的;二是诉讼活动的过程对有关人员来说是公正的,或者说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所受到的对待是公正的。因此,司法公正包括了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的内容。司法公正的关键词是公正,公正就是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它是人类社会存在以来,无数仁人志士孜孜不倦追求的理想和价值,也是法律至高无上的终极价值。
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的核心价值和最高价值,是法自身的要求,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其核心是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义的精神。具体地说就是,每一个个人都平等地受制于那些他自己作为立法机关的一部分所订立的法律;法律一经制定,任何人都不能凭他自己的权威逃避法律的制裁,也不能以地位优越为借口,放任自己或任何下属胡作非为,而要求免受法律的制裁;公民社会中的任何人都不能免受他所处的这个社会的法律的制裁。
(二)对社会稳定的理解
关于社会稳定的概念,理论界尚未就“社会稳定”的定义形成权威统一的说法,学者们往往从不同角度进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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