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乡镇招商引资奖励方案
为深入贯彻“宁乡县招商引资百日竞赛活动”精神,围绕全镇“产业倍增”计划,坚定“招大引强、突出工业”发展战略,强力推进产业招商,加快转型创新发展,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xx镇招商引资奖励方案。
一、奖励对象
为我镇引进工业企业,落户在金玉乡镇工业集中区的个人、组织或单位(以下称中介人),均按本规定给予奖励。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志武同志任顾问,喻林义同志任组长,何卫斌、袁琳、李湘辉同志任副组长,镇财政所、镇招商工业项目办为成员单位,负责全镇招商引资奖励评审工作。招商引资奖励审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商工业项目办。
三、奖励金额
引进产业项目应符合我县招商引资相关政策,项目投资方应在我县设立经营该项目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或内资企业,且项目落地开工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工业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奖励金额为3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奖励金额为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奖励金额由镇招商引资奖励审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四、奖金申领和审核
1、引荐项目(资金)的中介人,应在确认具备奖励条件后,到镇招商工业项目办领取并填写《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投资项目合同、投资项目批文、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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