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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成果转化和运用探析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又进一步指出,“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辟论述,是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人民政协尤其是基层政协要落实好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协商民主的精神,关键是要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成果的有效转化和运用,切实抓好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因此,笔者仅结合九届xx县政协自2012年以来的履职实践,对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成果转化和运用作一探析。一、科学选准议题,深入开展调研,是推进协商民主成果转化和运用的先决条件
(一)围绕中心精选议题。围绕中心精选议题,是推进政协协商民主成果转化和运用的前题和基础。县政协始终把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问题作为协商选题的总体要求,在具体操作上注意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把握选题原则。即坚决维护核心,紧紧围绕中心,倾力服务大局,真情想着群众,始终做到与县委、县政府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县政协每年初在确定各个不同层次的协商议题之前,都要分别召开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专委会议,认真研读县委全会的《县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县人代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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