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地方实践与思考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相对于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治理在理念和原则上,强调法治规范,强调“社会为本”,并以此作为政府职能定位、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国家综合治理能力的主要依据,政府将扮演调控者、引导者、服务者和整合者的角色,通过与社会、市场的合作治理,实现社会的“共治”和“善治”。“法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应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思路。以xx为例,社会治理要有效,应着力从“法治创新”上寻求突破。
一、培育法治文化的“土壤”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因素
近日,全国普法办通过“中国普法网”公布了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xx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称号,也是xx市首次获得全国普法先进城市这一殊荣。下一步,xx将认真总结经验,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创新传播方式,注重传播效果,引导广大市民“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努力打造法治文化升级版,继续保持普法工作全国领先的态势。xx有培育好法治文化“土壤”的基础。
(一)xx在全国较早提出并探索法治城市建设
从客观样态的角度来看,我国法治创新是一种不规则的金字塔结构。居于最高层次…………
全文共6390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