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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统一领导,组织开展全县地名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地名普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成员单位:
(二)县民政局(县地名普查办公室):负责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普查人员业务培训,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和指导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协调、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履行好地名普查工作职责,调研和论证地名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地名普查成果的统计、复核、审查、汇总、上报等工作;指导各有关单位建立标准地名数据库工作,编制标准地名的图集、地名志等,以及地名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民政系统有关单位资料的登记;负责行政区划、社团和民非企业资料的登记,提供地名相关资料;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县编办:负责地名普查涉及的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等)、事业单位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四)县发改委:负责协调地名普查有关内容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及其他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以及地名普查涉及的本系统有关单位以及能源、电力等设施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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